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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用心险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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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67章 用心险恶 (第1/2页)

    方一凡点头道:“

    必然是算计好了的。

    说不好这是谁出的主意。

    也有可能是他们几个人,共同商量出来的计策。

    这个计策虽然粗鄙,可是却十分有效。

    因为,就算结果出错,

    也不用宿县和胡总兵来承担。

    出错了,也是余世昌告错了,

    宿县官府和胡总兵,只是接了举告,尽职尽责,负责查证。

    宿县官府和胡总兵没有错。

    有错的是谁?是余世昌。

    他胡乱攀扯,指良为匪,这是诬告,要治重罪。

    可谁会去治余世昌的罪?

    宿县知县会吗?

    不会。

    唯一会治余世昌罪的人只有我。

    可是,我没有管辖权。

    因为事情是发生在宿县,状子也是递在宿县,

    可以定余世昌的罪的,只能是宿县。

    可余世昌毕竟是余总督家的公子,

    哪个县令会真正撕破脸,与一任总督做对?

    也正是因为不会承担什么责任,所以,他们才会为余世昌出头。

    他们难道不知道,余世昌是要对付我吗?

    肯定是心知肚明的。

    所以,他们要找个由头,不能直接冲着我来,

    要不然动静太大,出了事情,他们兜不住。

    余世昌给了他们这个由头:湖匪抢劫,出兵剿匪。

    所以,他们才会以剿匪的名义,

    把我和小妹一起都装到了里头,

    他们一开始,就是要把事情搞浑,

    最终就是要达到逼我低头的目的。

    真正险恶的地方是:我们需要时间来证明余世昌告错了。

    而这个证明的时间,就是小妹被关押在牢中的时间,

    也是让我这个吴县知县蒙羞的时间。

    可以想见的事实是:

    当我们花费千般力气,证明了余世昌举告出错,

    那女匪纯属子虚乌有,也并非是小妹时,

    人家只需要轻轻说一句:搞错了。

    事情就可以结束。

    而羞辱却实实在在的存在在那里。

    永远变成一个笑话。”

    吴碧珠急道:“

    不可以,小妹哪里有错了,要受那样的罪过。

    牢里是那么好呆的吗?

    万一,万一有不好,不行,绝对不行!”

    方一凡道:“

    如今,一百人的官兵,已经围了县衙。

    他们如此威逼,无非是想让我低头,

    他们肯定是算准了,我不会交出小妹。

    这般紧逼,无非是想让我给余世昌低头认错罢了。

    认错,赔钱,息事宁人。无非如此罢了,倒是打的好算盘。”

    吴碧玉想了想道:“

    那我暂避一二?

    放心,一百人围困这么大的县衙,

    我随便找个空,都可以出去。

    他们抓不到人,这个事情,也就不了了之了!”

    方一凡摆了摆手道:“

    不必。

    他们还没有胆大到敢进衙搜捕。

    我这个知县也不是什么摆设,会任由他们胡来。

    虽然姐夫上任时间不长,可是几件事情下来,

    那班衙役对我,还是信服的。

    余世昌他们想玩威逼那一套,

    也要看他们的枪杆子硬不硬。

    而且,这事,也不用避。没有做过的事情,为什么要避?

    避了,反而遂了他们的意。”

    吴碧珠一直在边上紧张的思考,此时插言道:“

    来吴县前,家母曾嘱我到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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